达拉特旗地方税务局晋升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
一级先进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的通知》(厅发〔2012〕23号),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加大指导力度,在机关档案测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6年12月30日,受自治区档案局机关档案测评验收组的委托,由鄂尔多斯市档案局,达拉特旗档案局组成的机关档案测评组4人,对达拉特旗地方税务局晋升自治区机关档案一级进行测评。达拉特旗地方税务局局长马煜飞就本单位近年档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创建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单位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向测评组做了详细汇报。
测评组实地查看了档案室、阅览室、陈列室,对档案工作的基础业务、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市档案局测评组组长、副局长贾永强对达拉特旗地方税务局在档案资料收集归档、档案信息化程度、编研材料等方面给予一致肯定,最终以107分(满分110分)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自治区档案一级单位测评。成为达拉特旗继国土局、房管局、法院、检察院、农业银行、人民银行后的第七家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先进单位。